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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妇女不能使用皮下埋植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3 10:41:57
 

       凡①妊娠、可疑妊娠和产后6周内的哺乳者;②急、慢性肝炎、严重肝硬化者;③乳腺癌及肝脏肿瘤患者;④月经不调,经常闭经者;⑤糖尿病、甲亢、高血压、心血管疾病和血管栓塞性疾病者;⑥严重贫血,原因不明的异常阴道出血者;⑦使用抗结核药利福平或因病服用四环素族抗生素、保泰松、苯巴比妥等药物者;⑧血脂增高、身体过于肥胖者;⑨反复发作的严重头痛、偏头痛者;⑩既往有使用口服避孕药发生黄疸者或有宫外孕病史者,只要有上述情况之一,应禁止使用皮下埋植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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