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梦)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经卫生部重新审批,我省7家医院获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据介绍,这7家医院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同济生殖医学中心、荆州市中心医院、三峡大学仁和医院,其中后两家医院目前是试运行。
6家医院获准开展的项目是体外授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俗称试管婴儿);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同济生殖医学中心获准开展供精人工授精技术(即借精生子)。同时,经省卫生厅审查批准,上述7家医院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还获准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省卫生厅重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经过批准并进行登记的医疗机构中实施,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这项技术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这7家医院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同济生殖医学中心、荆州市中心医院、三峡大学仁和医院,其中后两家医院目前是试运行。
6家医院获准开展的项目是体外授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俗称试管婴儿);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同济生殖医学中心获准开展供精人工授精技术(即借精生子)。同时,经省卫生厅审查批准,上述7家医院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还获准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省卫生厅重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经过批准并进行登记的医疗机构中实施,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这项技术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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