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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200余公立医疗机构连续假期不超3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0 15:13:30
  (江苏)省卫生厅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省2200余家公立医疗机构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取消“五一”和“十一”两个“黄金周”连续放假7天的休假方式,连续放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

  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祖瑚通报说,为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缓解群众在“黄金周”长假期间的看病就医问题,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五一”和“十一”两个“黄金周”连续放假7天的休假方式,各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避开就诊高峰,安排休息时间。 春节长假由各医疗机构根据当地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黄祖瑚说,自我国实行“黄金周”制度以来,我省不少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假期医疗服务,但卫生行政部门要求不明确,各医疗机构做法不规范,仍给一些群众看病就医带来不便,社会反映强烈。9月17日,省卫生厅向全省下发了《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黄金周”休假方式的通知》,对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在“黄金周”长假期间的医疗服务安排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黄金周”门诊开诊期间,各医疗机构要根据门诊量机动开设普通门诊、简易门诊、方便门诊及专家门诊等,同时,各相关医技科室要根据需要同步开放。急诊科除常规24小时开放外,在门诊停诊期间,急诊要配备足够的医师、护士和相关工作人员,充实技术骨干。

  在“黄金周”假日期间,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住院病人医疗、护理、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各项服务措施及质量不受影响。要按照既定的诊疗方案、诊疗和护理计划,及时落实诊疗、护理措施,原则上不得以“黄金周”放假为由而调整原定诊疗方案和计划,特别是放疗、化疗等特殊治疗的疗程、周期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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