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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你的生育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4 9:56:18
 

“十一”大假前夕,一个原本该为国庆中秋双节同喜的日子,我们的心情因一封读者来信而沉重:一位大学在读女生在做一年之内的第三次人流,也许两年内第五次,医生说,她有可能不能再怀孕了。更让她痛心疾首的是,曾经发誓要爱她一辈子的男友离她而去,甚至拒绝替她支付做手术的费用。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手术台上,望着窗外欢天喜地准备过节的人们,念及曾经有过的山盟海誓,她不禁悲从中来,一种比手术本身更剧烈的疼痛令她万念俱灰。好在她够勇敢,她醒了;顿悟之余她提起了笔,给我们写来了一封信。并在前几天在网上留言给记者:人的最大权利是生存权,女人最大的权利是生育权,可有许多像我一样的年轻人却在蛮“时尚”地干着荒唐事:婚前同居,连性清洁都不能保证;反复人流,连营养都不能保证,给我们身体留下很多隐患,甚至连女人最大·的生育权利都丧失了却浑然不知。

A、调查

大学周边风行双人房    

大学生该不该有性,可不可以有性似乎已经不成其为问题,当你游走在校园周边的“后村”时,事实会告诉你,这个问题已经先于讨论之前得到肯定。大学生婚前性行为正在心照不宣地进行着,你知我知,只是不便言说……   

在武汉某高校附近的居住区,从外面看和其他居住区没什么区别,但当记者沿其中一条小巷前行不足15米,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这个面积不足0.5平方公里的居住区修建了近百栋两层或三层的新式楼房。崭新的小楼房,一栋挨一栋无序地排列着,楼房和楼房之间自然形成的小路错综复杂,又路路相通。出租房屋的广告随处可见,上面写着“内有套间”、“一室一厅、带厨房、厕所”等字样。

记者佯称要租房,一位姓胡的女老板告诉我,附近的几所高校都有大学生来这里租房。这里的农户早就不种田了,几乎都以出租房屋为生,赚了钱就翻修住房,或者干脆拆了平房建楼房。现在不少村民的房子修得和公寓一样,房子大套配小套,但大多以一室—厅。为主。在老板的带领下,记者去看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套间。不大的两间房里配有桌椅、沙发和一张双人床;出租的价格是每月360元,先预交两个月的租金。老板告诉记者,这套房原;’来一直是一对海南来武汉就读的大学情侣包租的,住了已经有三年多了。因为毕业后找到:了工作,才退了房。现在整栋楼就只有这一套房空出来;如果来晚一点就租不到了。记者问是否可以和男朋友—起住;老板很惊奇地看了记者一眼说“那有什么不可以?这里住的大多都是一对对的在校大学生。”而当我表示出和男朋友住在一起,是否有安全保证时,胡·老板拍胸脯保证:“我们出租房屋多年了,从来没人来查过,绝对的安全。”    除了月租;房东们还推出了钟点房、“周末夫妻”房等特色项目。钟点房大都是小区内的民房,收费以小时或者天计,价格从30元到100元不等。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旁边的一个出租房老板说,他所在的居住区仅一栋楼就有近1O家做“钟点房”生意的。钟点房里,彩电、热水器、影碟机等设施齐全。房东说,“钟点房”就是针对大学生情侣的,“投小钱可以赚大钱”。“周末夫妻”房,则只在周末的时候出租给学校附近的学生住的。

B、现状

年轻人同居遭遇法律尴尬,仅仅靠道德规范来约束犹如上帝对夏娃的告诫,果子终于还是被吃了,然后惩罚随之而来未婚怀孕、被迫流产、丧失生育能力的故事轮流上演……

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门诊四楼计生室门外,经常可见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在候诊,她们神情紧张,躲躲闪闪。省妇幼妇科熊俊副主任介绍,该院妇科自建院以来就开展了人工流产手术,十几年来,做人流手术的女性逐年增长,特别是未婚女性。现在平均每月来该院终止妊娠的有700-1000位女性,而其中未婚女性则占到300—400人,在所有人流手术中,未婚女性所占的比例已由过去的三分之一,上涨到现在的三分之二。其中,女大学生比例也在逐渐上升。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妇科的苏南副主任医师介绍,说,该院平均每天有七八个女性来做人流手术,其中大学生就有二到三个。   

    熊主任说,曾经有个18岁的女孩子,已经怀孕7个月才来做手术,原因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怀孕了,还是最后家长发现了秘密。其实;门诊有很多这样的女性,多是些学生,基本上属于性无知者,一开始不知道怀孕了。知道后就瞒着,最后实在瞒不住,但是人流的时机已经过了,只好做引产。

还有一些未婚女性做过两三次甚至更多次人流的,华科大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验师称,她在该院已工作了6年多了,这种现象一直存在。刚开;始的时候,那些女孩子和自己目光对视的时候彼此间都会脸红耳热的,可后来情况慢慢发生了变化,现在自己不再脸红耳热,对方的神情亦显得从容。“作为医生,我们不会问她们(女大学生们)太多的问题,只是把她们当作一般的患者看待而已。

C、观点

婚前性行为遭遇法律尴尬   

早在2005年9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大学生怀孕等行为拟取消“道德败坏,品质恶劣”之类容易引起歧义的道德评价。一时间社会舆论纷纷,直到今天,依旧在尴尬前行——

校方:这个问题不好说

华中科技大学学工一部的部长蔡德芳说,大学生该不该同居的问题还很难上升到法律这个层面,只能靠学生用道德规范来自我约束,所以学校没有办法用一个条条框框来进行限定,只能是一旦发现按照情节轻重来处理。学校应该在加强性教育这方面多下工夫,用主动引导代替强制措施。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罗懿老师认为,大学生应该理性地认识到同居会带来的种种问  题,还没有成熟的果子,最好不去摘。武汉地质大学的刘义昆老师说“我并不鼓励学生过早  发生性行为或者同居。我也不主张用强制性手段,这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主张学校加强对学  生的引导,必须向学生强调责任感,不仅对自己负责,也要尊重社会,尊重大众的传统观念,  学生有权利选择恋爱的方式,但至少不能说婚前同居是道德高尚吧?”

家长:应该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

   孩子正在外地上大三的王女士一提起这个问题就很担忧:“看到学校周围那些大学生  的样子我就生气,学生就该有个学生的样子。想想我们那个年代,谈恋爱的时候牵个手都算是亲密接触,哪像现在的人。我真担心我孩子也在外面学坏了。”张先生的儿子在武汉大学  就读,他的办法是,和儿子来个事前警告,如果儿子做学习无关的事情,他将“断绝”儿子的  经济来源。

律师:大学生同居不受法律限制

    武汉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力律师说,对婚前同居行为: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只能在道  德层面上去约束。但是对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同居,只是属于生活作风问题,不受法律规范和  道德规范的限制。用法律术语取代道德评价,并不意味着学生怀孕等行为就是违法的。因为’  怀孕只是一个结果,造成这个结果;的情况有多种,法律规范的只是造成怀孕过程中非法的  行为而已,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或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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