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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法院披露:长江医院3次将孕妇诊断为不孕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31
2006年03月26日 04时38分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上海市虹口区法院最近连续受理了3起被告为上海长江医院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事实均为“怀孕妇女被诊断成不孕症”,涉及医疗机构漏诊误诊、恶意提供医疗服务,并存在高收费、乱收费等现象,如一案件原告5天花去诊疗费3.7万元;原告均是从电视广告中知悉被告“专治不孕不育”的特色门诊后专程从外地来沪就诊,经济和精神上已经造成莫大伤害,情绪激烈;此3起案件经法院调解后原、被告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近日,虹口法院向长江医院发出了司法建议书,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努力创建诚信医院;增加收费透明度,减少人为干扰因素,适当考虑医疗服务与经济效益脱钩,最大限度地消除科室核算的负效应,同时建立贵重药品使用审批制度,从而杜绝医疗服务乱收费行为,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利益;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设立群众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实行责任追究制和奖惩制度。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对发生严重或影响较大行风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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